开封市卫生局机构设置
开封市卫生局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退休人员工作科、机关党总支)、人事和规划财务审计科、医政药政科(挂科教科牌子)、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科(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中医药管理和干部保健科(挂市中医管理局牌子)、基层卫生新农合管理和妇幼保健科(挂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牌子)、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科(挂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以及纪检监察室。各科室职能涵盖卫生政策、医疗管理、疾病预防、卫生应急、中医药管理、干部保健、妇幼保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纪检监察等多个方面。
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行政事务、文稿撰写、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值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卫生信息化工作、网站建设、机关安全生产、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党委办公室(退休人员工作科、机关党总支)负责局党委工作计划的拟订、局党委日常工作、干部教育考核任免、所属单位党组织、宣传、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工作、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关计划生育工作、机关党建工作。
人事和规划财务审计科负责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与培训、管理工作、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管理、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医学群众团体报批、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资源配置、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实施、卫生财务管理、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基本建设、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内部审计指导、全市卫生统计工作、国外卫生贷款(赠款)引进利用偿还工作。
医政药政科(挂科教科牌子)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规划、规范、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医疗质量管管理控制体制与体系建立、西医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协调处理、医务人员职业标准与服务规范制定、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新技术准入审批、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监督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无偿献血工作、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医学科技、中等医学教育、农村卫生人才发展与开发规划制定与实施、医学教育、成人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乡村医生培训、医学情报工作、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与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制定与落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宣传教育。
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科(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制定与实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制定与实施、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社区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国家免疫规划与政策措施落实、公共营养规划制定与营养柱疾病防治工作、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完善与卫生技术力量调度、重大突发疫情、病情紧急处置、疾病的发生与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具体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计划制定与实施、社会卫生监督活动组织、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与检查、健康教育规划制定与健康教育宣传、城乡除害防病活动组织协调、卫生应急与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措施制定与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与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与应急措施实施、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紧急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
中医药管理和干部保健科(挂市中医管理局牌子)负责中医政策与中医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制定与实施、中医机构(含中西医结合机构)管理与行业业务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协调处理、重大科研课题协作攻关、新药研制开发与重大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中医药对外学术交流与科技协作、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中医药教育评估与质量检查、中医医疗市场管理、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政策与规定执行、优诊干部医疗保健与老干部疾病预防、康复、疗养业务管理、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县区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市保健委员会工作具体负责。
基层卫生新农合管理和妇幼保健科(挂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规范性文件、规划、规范制定与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与监督管理、妇幼卫生技术标准制定与实施、妇幼保健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全市基本卫生保健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工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农村卫生政策落实监督与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性文件制定、组织实施、运行监管、技术指导、总体评价与信息化建设工作。
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科(挂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综合性卫生政策研究与宏观卫生规范性文件与卫生改革方案组织拟订、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重大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主持、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与违法案件查处、食品安全检测、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与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卫生行政执法规范指导、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管理、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医疗服务市场整顿与规范、重大医疗卫生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医疗气功活动审批与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预防性卫生监督(含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医疗机构设立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医师、护士执业许可证核发、卫生监督审查(含食品、化妆品广告、各类医疗广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职业许可与技术人员合格证核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及年度使用计划、癌症患者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审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内监督与监察职责履行、党员干部与一般职工职责、权力、行政纪律执行情况监督、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本科行风建设组织协调与行风评议工作。
扩展资料
开封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局)位于开封市金明大道南段,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县级职能部门。